服務內容
  • *不動產市價評估    
  • *估算增值稅
  • *電腦行情查詢
  • *不動產銷售租賃仲介服務
  •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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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方式
《房屋買賣仲介》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百分之六,雙方於訂定買賣書面契約之同時,賣方部份支付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百分之四,買方部份支付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百分之二。
《房屋租賃仲介》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租賃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不動產一個半月之租金,雙方於簽訂租賃契約之同時,出租方部份收取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一個月之租金,承租方部份收取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半月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