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區域:新北、桃園地區

 

收費方式 :

服務內容 收費方式
房屋買賣仲介 依內政部規定,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一般跟賣方最高收百分之四,跟買方最高收百分之二。
房屋租賃仲介 承租方:不動產租賃最高半個月之租金。出租方:不動產租賃最高一個月之租金。
其他 視專案程度另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