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至今 皆以成為淡水河岸景觀住宅銷售之專門店自居 已成交數億之水岸住宅 為眾多尋屋人 一圓親水之夢 歡迎逐水而居之士 前來尋夢 讓我們為您服務

●服務項目

◎免費不動產市價評估   ◎免費估算增值稅
◎免費不動產銷售企劃   ◎免費電腦行情查詢
◎不動產銷售租賃仲介服務 ◎代辦各項低利貸款
◎全國連線流通服務    ◎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護
◎不動產投資理財諮詢   ◎精緻搬遷諮詢。

 

 

●不動產仲介服務~報酬標準及收費方式

 

客戶別

服務報酬標準

收取方式

賣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百分之四

於訂定書面買賣契約之同時支付70%,賣方收到尾款之同時支付30%,以現金收取

買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百分之二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百分之六。

出租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一個月之租金

於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之同時以現金乙次收取

承租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半個月之租金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租賃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租價一個半月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