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免費不動產市價評估
◎免費估算增值稅
◎免費不動產銷售企劃
◎免費電腦行情查詢
◎不動產銷售租賃仲介服務
◎代辦各項低利貸款
◎全國連線流通服務
◎交易價金履約保證
●不動產仲介服務-報酬標準及收費方式
客戶別 服務報酬標準 收款方式
賣方: 不動實際交價金的百分之四 於訂定書面買賣契約之同時支付70%,
賣方收到尾款時之同時支付30% , 以現金收取。
買方: 不動實陳成交價金的百分之二 於簽訂不動產買契約之同時,以現金乙次收取。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買賣方收取報酬之總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
出租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一個月之租金
於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之同時,以現收乙次收取。
承租方: 不動產實際成交租金的半個月之租金
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向租賃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一個半月之租金。